想把租來的地方弄得像自己的:先把要動的分成三類
住進來一陣子之後,總會想改一點什麼。多數改動其實沒有問題,麻煩的是把三種不同性質的改動當成同一件事處理——而其中一種到退租那天才會結帳。
第一類:不留痕跡的
家具怎麼擺、鋪一塊地毯、加一盞立燈、用免釘的掛勾、換一顆燈泡。這一類做完之後拆掉就沒了,通常不需要問。
先把想做的事盡量放進這一類。很多「想改牆」的需求,其實用擺設與燈光就解決了,而且搬走的時候不用處理。
第二類:會留下痕跡,但可以還原
牆上釘孔、重新油漆、換蓮蓬頭或門把、裝層架。這一類的共同點是:做得到,但退租時可能要還原,而還原的成本通常是你的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租約裡最貴的幾條,簽字前一定要看懂。回復原狀的要求多半就寫在那幾條裡,動手之前先看過。
第三類:不要自己動
電線、水管、固定在牆上或天花板的裝置、門鎖與門禁。這一類就算你會做,也不是你該做的——出事的時候責任與成本的走向完全不同。
本站不提供任何施工、電氣或安全方面的指引,也不判斷任何改動是否被允許。這一類一律走報修或事先取得書面同意。
要問就用文字問
第二類與第三類要問之前,先想清楚你要問的是什麼:做什麼、動到哪裡、退租時要不要還原、還原到什麼程度。四個問題一次問完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和房東的往來盡量留文字,不是為了對立是為了記得。口頭說過的「沒關係」,在退租那天不存在。
動之前拍照,換下來的原件留著
拍現況照是三十秒的事,而它決定退租時你能不能說明「本來就是這樣」。換下來的原件——蓮蓬頭、門把、燈具——裝進盒子收好,搬走時要換回去。
- 實際可以做的
- 動手前拍原狀,動完再拍一張
- 原件裝袋,寫上是哪一個位置的
- 買的東西留收據,退租時要換回去或帶走
- 書面同意的那封信,跟租約放在一起
退租的時候,這件事會結一次帳
本站另有一篇談押金要怎麼拿得回來,從搬進去那天就要做的事。改動這一項,就是那篇說的「從第一天開始」的內容之一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退租前 30 天的清單。還原要花的時間比想像久,尤其油漆,所以要排在那 30 天的前段。
本文的範圍
本文只說明可以先分類與先確認的順序,不敘述任何租約、建物或社區的規定,不判斷任何改動是否被允許、是否需要回復原狀或應由誰負擔費用,也不提供任何施工、電氣或安全方面的指引。實際規定請以你的租約與管理單位的正式說明為準。
重點
把想動的分成三類:不留痕跡的直接做;會留痕跡但可還原的先看租約再用文字問,並問清楚要還原到什麼程度;電線、水管、固定裝置與門鎖不要自己動。動之前拍照,換下來的原件留著,退租前留足還原的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