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住的時候沒拍照,現在才想起來:先分開補得回來的與補不回來的
入住那天要把整間房子拍一遍,這件事本站說過很多次——但真正會來看這一篇的人,多半是已經住了半年一年,退租的時間快到了,才想起當初沒拍。這種情況能做的事比想像中多,只是要先分清楚哪一半根本補不回來。
先分清楚:現在拍的東西,證明的是現在
今天拍下來的照片,能證明的是「今天這裡是這個樣子」。它沒辦法證明那道刮痕是入住前就有的——這一半補不回來,先接受,之後就不會把時間花在不會有結果的方向。
補得回來的是另一半:某件事有沒有發生過、某個東西存不存在、以及某一次的往來說了什麼。本站另有一篇(在工具站)談當時沒有留紀錄的時候,補得回來的是「發生過」而不是「當時什麼狀態」。
先去找別人替你留的那幾份
當初的招租廣告通常有照片,而且那是房東自己放的;看房那天跟仲介或房東的訊息往來裡可能提過某項狀況;如果有正式的入住檢查表,那份在對方手上;帳單的開通日也能定出你哪一天開始住。
這幾樣的共同點是不在你手上,所以要現在去要或去存。廣告頁面尤其要盡快存起來,因為房子重新出租的時候它會被換掉。
報修的往來是最有用的一種
住的這段期間如果報修過,那些訊息本身就是紀錄:某月某日這個東西是壞的、對方回了什麼、後來有沒有處理。這比事後回憶精確得多,而且是雙方都看得到的。
現在把它們照時間排出來,會發現有些項目其實從入住就存在。本站另有一篇談東西壞了怎麼報修,一套不會拖成爭議的做法。
現在就拍一次,並且註明是現在拍的
既然證明不了當時,那就老實地建立現在的基準:今天拍一輪,存下日期,並且寄一份給對方或自己留一封有時間戳的信。這樣至少從今天到退租之間的變化是清楚的。
註明「這是某月某日拍的」不是弱點,是可信度。事後被問起的時候,說得出來自己有幾成把握,比含糊帶過有用。
有一類東西還來得及變成書面
如果某項狀況是入住就有的,現在還可以問一句:這一項本來就存在,之後退租時會不會算在我身上。得到的回覆不論是什麼,都要留成文字。
問的時候只描述事實,不要先講押金。本站另有一篇談現在的損壞有哪些、入住前會不會修好、可不可以寫進合約——那一篇的做法現在做也還有一部分適用。
退租前,時間點決定你還能做什麼
通知期送出之前是一個分界:在那之前補的東西是「日常紀錄」,之後補的容易被看成為了押金而做。所以要做就趁早,不要等到最後檢查那一週。
最後檢查那天照樣要拍、照樣要留下當場沒有結論的紀錄。本站另有一篇談退租前 30 天的清單。本站另有一篇談押金退回來但金額不對的時候,先看有沒有明細。
本文的範圍
本文談的是可以自己補的紀錄有哪幾種、怎麼標註、以及做的時間點,寫的是方法。本站不判斷任何一筆扣款是否合理,也不敘述任何州對押金、退還期限或損壞認定的規定。
實際條件以你的租約與所在地的規則為準。金額有爭議而且談不下來的時候,那是需要有資格的人處理的事。
重點
現在拍的東西只能證明現在,那一半補不回來,先接受。補得回來的是「有沒有發生過」:招租廣告的照片、看房時的訊息、正式的入住檢查表、帳單開通日,以及報修的往來——最後這一種最有用,因為雙方都看得到。今天就拍一輪並註明日期,該問的一句話趁通知期送出之前問,並且把回覆留成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