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約生效、可以入住、拿到鑰匙:這三天不一定是同一天
這三件事在理想情況下重疊,但它們是分開決定的:租金從哪天開始算、房子哪天可以進去、以及鑰匙實際上什麼時候交到你手上。簽約的時候把三個都問出來,比事後調整容易得多。
三個日期各自代表什麼
租約生效日決定的是租金從哪一天開始算;可入住日是房子準備好的那一天;拿到鑰匙則是一個要有人到場的動作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金錢站)談「已經付了」是哪一天,一筆付款其實有三個時間點。租約這一邊的結構完全一樣——一件事被拆成三個時間,而你只記住了其中一個。
差幾天的成本,落在三個不同的地方
如果生效日比可入住日早,那幾天是你付了但住不進去;如果搬家車訂在拿不到鑰匙的那天,那是另一筆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搬進去那天要付多少,月租只是其中一筆。三個日期一旦錯開,那份試算表上的第一個月就不是原本那個數字。
拿鑰匙那一天,要當成一個獨立的約
要問清楚的是四件事:幾點、在哪裡、找誰、以及會拿到哪幾把。門禁卡、信箱鑰匙、車庫遙控器經常不在同一個人手上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有沒有門禁、大門與信箱的鑰匙怎麼給。那一篇要問的清單,就是這一天要對照著點收的清單。
如果那天沒拿到,先不要開始卸貨
東西一旦搬進去,你就失去了談的位置,而且現況也記不清楚了。先確認鑰匙的事,再決定車上的東西什麼時候下來。
同時把當下的狀況用文字送出去。本站另有一篇談和房東的往來盡量留文字;另有一篇談收到通知信時先讀完再回覆,不要用講的。這一天特別容易變成一連串電話,而電話事後什麼都不剩。
三個日期確定之後,往回排四件事
水電網路的生效日、搬家車或搬家業者的日期、舊住處的退租日、以及地址變更。這四件都掛在這三個日期上,其中任何一個改了,這四件都要跟著看一次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租屋的水電網路誰負責、什麼時候辦,其中建議把生效日設在拿到鑰匙那天。另有一篇(在搬家站)談搬家當天的時間表——那張表的起點就是這三個日期裡的第三個。
本文的範圍
本文只說明可以事先問清楚的項目與排程的方式,不敘述任何地方對租約起算、交付或占有的規定,不判斷任何日期的安排是否合理,不說明延遲時任何一方的責任,也不構成法律建議。
實際條件請以你簽署的租約與房東的正式說明為準。
重點
三個日期是分開決定的:租金從哪天算、房子哪天準備好、鑰匙哪天交到你手上。錯開的成本落在三個不同的地方,第一個月的數字會跟試算表不一樣。拿鑰匙那天要當成一個獨立的約,問清楚幾點、在哪裡、找誰、拿到哪幾把。那天沒拿到就先不要卸貨,並且改用文字送出當下的狀況。三個日期確定之後,水電生效日、搬家日、舊住處退租日與地址變更這四件要跟著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