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房東不是講同一種語言:把重要的東西留在文字上
語言不通不是誰的錯,而且多數房東不會因為這件事為難你。真正會出事的地方在於:口頭講的東西沒有留下來,而幾個月後要對的時候,兩邊各自記得一個版本。這一篇講的是哪幾件事一定要留成文字、用什麼方式留、以及找人幫忙的時候要注意什麼。
哪幾件事一定要用寫的
不是每一句話都要寫下來。真正要寫的是這幾類——它們的共同點是之後會牽涉到錢或日期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和房東的往來盡量留文字,為的是記得。語言不同的時候,那個理由更成立。
- 實際可以做的
- 任何金額:租金、費用、押金的扣除
- 任何日期:進場、完成、通知期限
- 任何「我幫你處理」的承諾,以及大概什麼時候
- 任何對規則的例外:可以做什麼、不能做什麼
當場聽的時候,用複述收尾
「我確認一下我理解的對不對:你說的是⋯」這一句在任何語言裡都好用,而且它同時做兩件事——你確認了內容,對方也有機會當場更正。
複述的時候用數字與日期,不要用形容詞。「下週」跟「十一月十二號之前」在幾週後的重量差很多。
掛掉電話或談完之後,補一封
當天用訊息或 email 把剛才講的內容寫一次,開頭用「跟您確認今天談的幾件事」。這封信是讓兩邊之後翻到同一份。
對方回一句「對」就夠了。沒有回的話,那也是一個資訊——過幾天可以再問一次「上一封的內容是否正確」。
用翻譯工具的時候,兩邊都放
訊息裡把兩種語言都放進去,中間空一行。對方看得懂哪一種是他的事,而你這一邊保留了原文,之後要再確認的時候不必回頭重譯。
翻譯出來的句子盡量短。長句在機器翻譯裡最容易走樣,而走樣的地方通常正好是條件與否定的那一段。
找人幫忙的時候,先講清楚角色
請朋友或家人幫忙翻譯很常見。開始之前先講一句:請照原話翻,不要幫我決定。這一句避免了最常見的問題——幫忙的人出於好意,替你答應了什麼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簽證站)談需要有人陪你去辦事的那一趟。那一篇的分工原則在這裡一樣:回答的人是你,翻譯的人只負責把話搬過去。
租約本身那一份
簽的是哪一種語言的版本,就以那一份為準。有翻譯版可以拿的話當然好,但要問清楚兩份不一致的時候以哪一份為準——這一題有明確答案,值得問。
看不懂又必須簽的時候,把時間拉開:先拿回家、逐條查、把不確定的幾條標起來再問。本站另有一篇談租約裡最貴的幾條,可以拿那幾條當作優先看懂的清單。本站另有一篇(在工具站)談需要有人幫你聽懂的時候,先問對方提供什麼。本站另有一篇(在工具站)談自己要上英文課,先分清楚那四種來源。
本文的範圍
這一篇講的是可以自己安排的溝通方式與該留的紀錄,寫的是做法。不解讀任何條款的效力,不判斷任何翻譯的法律效果,也不敘述任何地方的租賃規定。
涉及權利義務的判斷請諮詢合格的專業人員;需要正式翻譯的場合,請以要求方的規定為準。
重點
要用寫的只有四類:金額、日期、承諾、規則的例外。當場用複述收尾,而且用數字與日期,不要用形容詞。談完當天補一封「跟您確認今天談的幾件事」,對方回一句「對」就夠。用翻譯工具的時候兩種語言都放進訊息,句子盡量短。請人幫忙翻譯之前先講「照原話翻,不要幫我決定」。簽的是哪一種語言的版本就以那一份為準,有翻譯版的話要問清楚不一致時以哪一份為準。看不懂又必須簽,就把時間拉開,先拿回家標出不確定的幾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