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家具與不附家具:差的不只是月租那一段
多數人用月租的差額判斷划不划算,但那只是三個差別中的一個。另外兩個要到入住當天與退租當天才會出現。
先確認「附家具」在這份租約裡是什麼意思
這個詞沒有統一的定義。有的是床、桌椅、沙發都有,有的只有幾件大型家具,有的還包含餐具與寢具。
所以看房時要問的不是「有沒有附家具」,是「附的是哪幾件、寫在哪裡」。答案應該是一份清單,不是一句話。
附家具的重點在清單,不在家具本身
每一件家具的現況都要在入住當天記錄下來——刮痕、污漬、鬆掉的地方,一件一件拍。這跟牆面地板是同一套做法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既有的損壞要在入住前變成書面的東西,並且當天就寄出去留下時間戳記。附的家具屬於那一篇說的「所有家電的外觀與運作狀況」與「既有的家具,如果有附」那兩項。
不附家具的成本不是家具的錢
買家具的錢是一次性的,而且東西是你的。真正的成本是時間:挑、等送貨、搬上樓、組裝,這幾件事都發生在你剛落地最忙的那幾週。
本站另有一篇談搬進去那天要付多少,那篇提醒基本家具的支出要跟押金分開編一筆預算。這一項的重點是:那筆預算要包含的不只是錢,還有你排得出來的時間。
「部分附家具」最容易出事
有些單位裡的東西不是房東的,是前一個房客留下的。這種東西沒有寫進清單,退租時可能被要求清空,也可能被算成你損壞的。
所以看到清單以外的東西,入住時就問一句:這是誰的、我可不可以丟。用文字問,答案留著。
住多久,會改變哪一種比較合適
住一年以下、或不確定會不會續約的人,附家具省掉的是搬走那天的處理。家具搬走要人力、要車、要決定丟還是賣,這些成本在短期的情況下常常超過租金的差額。
本站另有一篇(在搬家站)談一年內再搬一次是很常見的事。如果你的情況接近那一篇描述的,這個決定的權重要往附家具那邊移一點。
本文的範圍
本文只說明可以事先確認的項目與該問的問題,不敘述任何租約、押金或損壞認定的規定,不判斷任何家具的歸屬或責任,也不列任何金額。
實際內容請以你的租約與所附清單為準,有疑問請向出租方確認並留下書面。
重點
「附家具」沒有統一定義,要問的是附哪幾件、寫在哪份清單裡。附家具的重點是入住當天逐件拍照留紀錄;不附家具的真正成本是時間不是錢;清單以外的東西要先問清楚是誰的。住一年以下的人,附家具省掉的是搬走那天的處理。